我公司以下车辆因不服从公司管理,不按交通法规买车辆保险,多年不参加年度检验,车辆二级维护,营运证不按期审验等事项,经公司研究决定15日内与公司联系,否则注销营运证、行驶证、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辆经营者承担。
车牌号:
豫P93130/X770、豫P93199/M207、豫P92739/4K56、豫P93043/1H98、豫P93004/1H01、豫P93249/1H03、豫P93279/1H92、豫P93234/2H02、豫P76976/C932、豫P77010/5H41、豫P7G49、豫P8H99、豫P8A077、豫P8A194、豫P77262、豫8A216、豫P77216、豫P81401、豫P76995、豫P81798、豫P77202、豫P77217、豫P77390、豫P93212
特此声明
西华县昌盛运输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