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发2015年第三号)河南省太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太康联社)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河南省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康农村商业银行”)。现就太康农村商业银行征集发起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募集原则
定向募集,自愿入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公开、公平、公正。
二、股份发行总数及每股金额
太康农商银行拟发行总股本为38876.4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1.00)。
三、征集对象
为优化股权结构,妥善处置现有股金,本次征集的发起人以太康联社原有社员为股东基础,再面向社会定向征集符合发起人资格和条件的企业法人作为发起人向太康农商银行入股。
四、出资方式
社员股东在自愿选择的原则下将其持有的太康农信联社社员股金按11的比例转为认购太康农商银行股份。太康农商银行向新股东募集的股本和原太康联社社员新增的股本必须以自有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新入股资金必须按时一次募足到位。
五、转股手续的办理
社员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持本人身份证、股金证及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到所在地的太康农信联社各信用社、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请出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受理期限: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
六、太康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事宜的详细内容请见《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各社员可到太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营业网点查阅。
联系人:王锦霞
联系电话0394-6827079
地址:太康县谢安路西路
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小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