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莉) 11月26日上午,市长刘继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周口市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周口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2015-2020年)》等事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保仓,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连,正市长级干部李绍彬,副市长张广东、刘占方、刘政、洪利民,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程新华,市政府秘书长张继林等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会议指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是一项牵动性很强的综合性改革。各部门要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全力推进,让群众享受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立足实际,拟定购买服务目录,确定购买服务计划,积极选择和论证具体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二要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要严格监督管理。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四要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会议研究讨论了《周口市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研究出台《周口市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是“稳增长、保态势”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对更快更好解决群众住房,消化存量商品房,振兴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要抓紧推进实施。会议之后,要根据会议精神抓紧完善出台相关政策,让《周口市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在“稳增长、保态势”中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要认真履行职责。市住建局要抓紧制定工作规划,按照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推进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要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购买服务预算的审核和核准。“四区”作为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这个《办法》,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社会力量。要阳光化操作,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相关内容,对有关采购项目信息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要研究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退出机制,特别是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研究讨论了《周口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会议指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按照中央和省的规定严格执行,推进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不搞变通,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这项改革不走样、执行到位。
会议指出,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尽最大努力把因公车改革影响工作的程度降到最低,把配套措施考虑周全、考虑细致。要保持司勤队伍稳定,妥善安置好因公车改革涉及的司勤人员,决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具体,保持司勤队伍稳定。会议强调,《方案》出台后,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调研,收集归纳有关反映,及时向上级报告。要确保《方案》既符合中央规定又符合周口实际,以便深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会议研究讨论了《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2015—2020年)》。会议指出,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持续深入抓、抓深入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特别是“一把手”要负总责。各级文明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作用。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指导督察制和奖惩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落到实处。要动员全民参与,通过各种形式、活动、载体,广泛动员市民群众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当中。要坚持虚工实作,紧密结合周口实际,切实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创建活动。
会议还听取了周口综合投资集团组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