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统战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关于开展第三届周口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在逐级推荐、评选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评选委员会初审,拟推荐53名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候选人,为进一步体现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现将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11日起至12月17日止,共7天。
公示期间,您对推荐人选有何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反映。
电话:0394-8269806
电子信箱:zktzblw@163.com
第三届周口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