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广大市民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市长远发展,是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要求。12月8日,市政协召开中心城区扬尘污染问题月协商座谈会。与会的市政协委员围绕扬尘污染防治建言献策。他们的发言立足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其中不乏真知灼见。现刊发部分发言摘要,以期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政协委员、民盟周口市委一支部主委、周口市中医院眼科主任王峰:
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我们发现,目前我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认识不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费用不足等。
扬尘污染主要是人类的活动造成的,所以我们可以通过人的活动方式的改变来加以控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保责任意识。利用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建筑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工程参建单位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意识,提高他们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综合管理体制。 要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做好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四是加强工地管理,提高污染防治水平。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加强建筑工地的作业管理,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
市政协委员、民盟周口市委川汇区支部主委、川汇区工商联副主席张昕:
目前,周口市中心城区道路扬尘问题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一是不利的气候条件导致的自然尘;二是粗放施工造成的建筑尘;三是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烟尘、粉尘和交通运输中车辆排放的尾气等。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部门联动不够、渣土管理源头不紧、问责处罚不严等。
我们建议:一是整体联动。组织开展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力度,在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执法检查点,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宣传、教育、查纠。二是督查问责。制定《周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评分办法》和《周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评分标准》,结合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日常检查,对中心城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每月检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运用于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巩固整治工作中好的措施和做法,实现常态化管理。
市政协委员、民盟周口市委三支部主委、河南省锅检院周口分院副院长马久彬:
实施燃煤锅炉(含其他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专项整治,是我市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使用。要推进燃料结构清洁化,大力推行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推进生物质能源使用,因地制宜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发展生物质发电、气化和固体成型燃料;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二是严格环保准入,强化源头管理。严格限制高耗能和高污染燃料锅炉项目建设;新建锅炉应严格执行排放限值和排放减量控制要求。三是推进集中供热,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大力发展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实施热电综合整治,实施高能耗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更新替代。四是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开展锅炉烟气治理升级改造。升级改造锅炉燃烧系统,加强锅炉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应用,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市政协委员、民盟周口市委委员、市农机推广站站长尚中丽:
加强中心城区扬尘问题防治,要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方法。一是落实基层政府组织法定职责。川汇区、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园区及各街道乡镇,应认真履行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建立举报和定期通报制度。建议环保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各街道乡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三是严格监督检查。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每月或每周定期执法检查。建议市、区环保局要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范围。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负责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四是营造环城森林公园与河西森林公园。建议借鉴沙漠城市治沙经验,加大植树力度,跨越式加强绿地建设,从源头上根治扬尘问题。五是利用众多的沟渠河湖营造湿地,充分调节中心城区的空气湿度。
市政协常委、民盟周口市委副主委、周口师范学院审计处副处长李波:
经调研,我们认为,造成中心城区空气质量阶段性恶化的主要原因有: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现象突出;夏秋两季焚烧秸秆现象没有完全得到遏制;监管部门监管不力。
为了切实改善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减少人为造成中心城区空气质量阶段性恶化,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我们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使环卫工人知晓焚烧垃圾会受到相应处罚。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环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各分片领导对各自责任路段进行督办、检查到位。二是鼓励市民对焚烧垃圾举报。三是注重疏导,引导群众利用秸秆创造效益。把工作真正做深、做细、具体化,既讲政策又给压力,促使广大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四是规划秸秆还田重点区域,减少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为提高重点区域内农民的秸秆还田积极性,建议市、县区政府对重点区域内农民机械化还田实行补贴,以此扩大秸秆还田面积,消化剩余秸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