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太康县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巡察太康县情况反馈会。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锦银反馈巡察情况,县委书记王国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四个班子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十八大以来退休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等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部委办常任副职,县直委局党政正职,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组组长、巡察办成员,县人大工委、县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太康县关于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进行集中巡察。反馈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锦银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指出了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建议。张锦银要求:县委要确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紧落实整改任务,县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王国玺表示,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锦银同志的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扎实整改,切实把市委第二巡察组要求落到实处,对巡察组发现并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转交办的信访事项,不推、不拖、不掩、不盖、不枉、不纵,抓好一件件落实整改,查清一件件信访事项,逐一、及时、全面向市委第二巡察组汇报整改情况及转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从而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郝刚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