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琰 通讯员 董彦波) 从12月28日开始,市委5个巡察组一组托两县、组成35个分组陆续进驻被巡察单位,既对川汇区开展常规巡察,又对全市34个乡镇办事处开展专项巡察。各巡察组先后进驻动员,并公布举报方式。本次巡察川汇区时间为1个月,对乡镇办事处专项巡察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其间,全市各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公开的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接收短信息手机等形式,或直接到被巡察单位信访接待大厅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详见“第三批巡察各分组信息公开一览表”)。通过邮政信箱反映问题的,请注明“周口市委第×巡察组第×分组收”。
对川汇区的常规巡察,主要围绕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县处级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转创、讲作、下基层“三大活动”领导不力;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
对34个乡镇办事处专项巡察的对象是: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含副科),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三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着力巡察监督: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等违反组织纪律;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工作纪律;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反廉洁纪律;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以及对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不能认真整改落实等问题。
进驻巡察期间值班电话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及下午14︰30~17︰00;个人来访可到被巡察单位信访接待大厅“巡察窗口”反映。巡察结束后,举报电话、接受举报短信手机等信访渠道自动关闭。
(注:“第三批巡察各分组信息公开一览表”详见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