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真切希望各级政府,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春节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出重拳、下猛药,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不打折扣地让广大农民工踏踏实实回家过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16年元旦已过,临近春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已进入倒计时。
人民群众真切希望各级政府,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春节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践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出重拳、下猛药,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不打折扣地让广大农民工踏踏实实回家过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笔者认为,做好这项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及时召开“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专题会议,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二是要成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指挥部,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领域犯罪行为,稳妥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无故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公布,并将有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使用人单位一地违法,他地处处难行。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与协调,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共同推动建立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化预防监控,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同时,提高劳动报酬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社区的调解作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点,举报电话,确定专职联系人,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无偿服务,解答咨询,接受举报,对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接受一起,妥善处理一起,不留死角,不留后遗症,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让农民工揣着“血汗钱”,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
(作者单位:沈丘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