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四新 实习生 赵静)近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自己驾车在市区八一路大桥南侧行驶,突然前方一辆奔驰车内扔出一个东西,吓得他急打方向差点撞到护栏上。他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往车外扔垃圾危险极大,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采访中,市民罗女士称,前几天,她在七一路与工农路交叉口看到前面行驶的黑色小轿车从车窗内扔出了零食包装袋和饮料瓶,环卫工人冒着危险,在众多车辆包围之下捡垃圾。罗女士说,这种人太自私了。
就车窗内扔垃圾这个话题,央视曾做过一项调查。一辆车以100km/h左右的速度高速行驶时,从车窗抛出类似苹果重量的物体,其威力接近小口径手枪“子弹”的冲击力。
从车窗扔垃圾,不仅污染环境,有损城市形象,更是为城市环卫工作者增加工作难度。环卫工王喜梅说,去机动车驾驶道上捡垃圾,车辆从身边嗖嗖地过,心里可害怕。
对于如何制止行车扔垃圾行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最高被处以50元罚款。若扔出的垃圾导致后车或其他人发生意外,有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但由于“取证困难”,他们往往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交警部门人员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做有公德的市民,与人方便,与己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