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员工张春宇,身份证号:41272419XXXXXXXXX3,在接卸油过程中私自关闭加油站电源,其行为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公司决定于2016年2月3日与张春宇解除劳动合同,请张春宇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预期不办,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送达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