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 3月30日下午,我市召开金融机构推进仲裁法律制度会议,会议介绍了仲裁的基本要领和特点、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和我市仲裁工作的状况以及在金融系统开展仲裁工作的建议。
会议指出,我市金融系统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同时,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带动了金融的发展壮大,金融系统市场业务量不断扩大,合同量也随之大幅增加,各类合同纠纷也不断出现。由于金融系统合同具有标的额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专业性强等特点,一旦发生纠纷将会严惩影响金融系统的正常经营活动,甚至可能产生金融风险,因此迫切需要一种公正、高效、快捷、具有法律效力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仲裁法律制度保密性强、高效灵活、成本低廉、国际承认,为金融系统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随着不良资产处置和诉讼纠纷大幅增加,选择仲裁方式将是今后处置借款合同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会议要求,金融部门要切实加强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金融系统法制部门要推广《仲裁法》,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金融仲裁业务培训;仲裁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