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广告
 
 
 
2016年4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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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出游谨防消费陷阱

  本报讯 (记者 马四新 实习生 焦阳) “五一”小长假临近,不少市民开始计划外出旅游。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出游时应擦亮双眼,谨防各种消费陷阱。

  旅行社“资质”须留意。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在选择出境游(不含台湾地区)时,除查看上述证照外,还应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

  签订合同前注意阅读条款。在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旅行中食、住、行、游的标准,凡遇有歧义或含糊其辞的内容,必要时应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签订旅游合同时应看准是否是“第一门票”,警惕出游过程中出现的“门票陷阱”。报名参团后,应保存好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行程表、发票等相关单据。

  参与优惠活动时要谨防落入广告陷阱。一些旅游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推出各种优惠条件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注意广告中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和服务质量、规格、标准降低等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购物别忘开发票。旅游购物时,尽量不要在旅游地购买价格昂贵的金、银、珠宝、玉器等商品。若购买,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拿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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