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仲裁依法解决各类经济纠纷, 专家断案 ,一裁终局,公平公正 ,简便快捷,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国家法律效力 。
当事人怎样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仲裁申请书除正本外,还应按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准备若干副本,用以转交被申请人等。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以口头协议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周口仲裁委员会主办 地址:周口市太昊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话:0394—8537976 0394—8537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