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两个责任” 确保承诺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如何落地生根?川汇区通过创新工作模式给出了响亮回答。该区坚持预防在先、教育为主、事前监督,在研究探索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通过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法,先后开通手机报、“微平台”, 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下发“民情联系卡”等形式,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创新机制,明晰权责清单
2015年5月,金海路办事处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探索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一书二表三级四制”工作落实办法。如今,人手一本的“一书二表三级四制”手册已成为该办事处党员干部的 “必修课”。
记者在这本40多页的小册子中看到,该办事处党委在与班子成员签订履行“两个责任”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制成两张表,把各个岗位职责明确到人,列出党委班子、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和纪委班子、纪委书记、纪委成员的113项具体责任,并以“四制”工作法来监督考核,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大家都在提‘两个责任’,也都知道‘两个责任’是啥,但具体怎样去做,心里却没底。我们通过‘一书二表三级四制’办法,使工作具体化、系统化、制度化。”“一书二表三级四制”工作法实施以来,金海路办事处党委书记卜迎涛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信访量明显下降了,集体信访案件没有了,村干部尤其是村支书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显增强,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干群关系更融洽了。
川汇区委在吸收金海路办事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落实“两个责任”“一书二报三单四制”办法。一书,即各办事处党委书记、区直单位党组书记和各办事处纪委书记、区直单位纪检组长年初分别向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保证书、履行监督责任保证书。二报,即办事处党委书记、区直单位党组书记每半年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办事处纪委书记、区直单位纪检组长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情况。三单,即区委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集体清单,区委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个人清单,区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四制,即督促检查制度、约谈提醒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制度四项制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富兴在此项办法上做了“值得学习借鉴、推广”的批示。
在实际操作中,该区各单位根据实际进行了细化,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明责、履责、担责、考责的责任覆盖体系。
“我们对区委出台的办法不是生搬硬套,而是结合自身实际将责任延伸。”川汇区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向记者介绍,该院将党建工作放到检察工作同样重要的位置,与每一位基层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四级责任网络。
区财政局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上报区编办审定,最终形成了涵盖58项行政事项的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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