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问题监督哨
太康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所长冯新勇在操办儿子婚宴时,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分批次设宴待客(14桌)规避监督,违规收受礼金64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自我净化”模式迅速开启。从中央到地方,关于领导干部的婚丧嫁娶有关禁令多达数百个,“报告制”“限桌令”“限礼金令”“限客令”等已到了“耳提面命”的地步。然而,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置党纪于不顾,把禁令当“耳旁风”,花心思搞变通,破规矩逾底线,规避监督,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甚至借机敛财,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
婚丧嫁娶乃人生大事,慎重操持本为常情,公序良俗,应予秉承。禁止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并不是禁止传统民俗。提倡简朴的婚丧喜庆事宜,同样是党员干部素养、信念的体现。党员领导干部要注意自身形象,注意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