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3月1日至5月31日,周口市民政局对304家市管社会组织进行了2015年度年检,年检合格258家,拟撤销6家,注销4家,年检不合格36家。现将拟撤销、注销、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公告如下:
拟撤销:
周口市市场协会
周口市种业商会
周口市济民康复医院
周口市特殊教育学校
周口远洋海员培训学校
周口市硕累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上述6家单位连续2年以上未接受年检,现拟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将依法决定予以撤销。被撤销后,上述单位不得再开展任何活动,相关印章和证书同时作废。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周口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注销:
周口市阳光艺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周口现代远程教育培训部
周口市春秋书画院
周口市创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现对上述4家申请注销的社会组织予以确认,相关印章、证书上缴后予以销毁。
年检不合格:
周口市广告协会
周口市个体经营经济协会
周口市会计学会
周口市城市金融学会
周口市信用担保协会
周口市中共党史学会
周口市建设教育协会
周口市商会
周口市乳腺康复保健协会
周口市糖尿病防治协会
周口市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协会
周口市旅游协会
周口市民营医院发展促进会
周口市企业家协会
周口市畜牧业标准化协会
周口市易经应用研究会
周口市装饰行业商会
周口市汽车行业商会
周口市住宅产业商会
周口市酒业商会
周口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周口市思想政治研究会
周口市婚姻家庭指导促进会
周口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周口市外国语中学
周口市青少年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周口博文教育培训学校
周口市糖尿病医院
周口市九鼎文化发展传播中心
周口市青年剧团
周口市中心糖尿病研究所
周口市丰收农业研究所
周口市楸树研究所
周口市隆达电厂奥健社区体育俱乐部
周口市妆佳丽人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
周口市爱达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36家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或有违规行为的,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现责令其限期整改。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