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夏磊 李玉东)近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沈丘县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涉案越南籍阮某某(女)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待刑期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这是我市检察机关首次公诉外国人犯罪案件。
2014年12月,越南籍被告人阮某某伙同驻马店市的王某某,经中间人何某某介绍,将非法入境的越南籍妇女黎某某以4.4万元的价格卖给扶沟县一农民为妻。2015年3月20日,受害人黎某某出逃。
该案是我市办理的首例外国人犯罪案件,经市检察院指定,由沈丘县检察院负责办理。案件受理后,该院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派专人到郑州市聘请女性专业译员,为犯罪嫌疑人全程翻译;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突出的检察官到浙江省慈溪市学习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的经验,并负责审查起诉工作。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积极与侦查部门沟通,完善证据,严把案件质量关。庭审时,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队出庭支持公诉,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