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4批2件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项城市文化路南百米大道北莲花味精厂复合肥厂,散发臭味、辣味、酸味,污染环境问题。(责任单位:项城市政府)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项城市文化路南百米大道北莲花味精厂复合肥厂散发臭味、辣味、酸味,污染环境的问题基本属实。其主要原因是,该厂母液收集池收集的是高浓度废水和喷浆造粒尾气洗涤循环降温水,这些液体浓度高、温度高,易挥发异味;总厂废气污染问题主要源自发酵车间在发酵过程中始终需要排风,排风过程中气味随风飘散,导致异味挥发,影响周边环境。
(二)整改措施
当天下午17:50分,项城市派出专门调查组赶到企业,现场听取情况汇报,并作出如下整改措施:1.实施停产整治,从源头上减少异味;2.架设清水管路,加大置换水量和置换频率,降低浓缩蒸发降温水和洗涤降温循环水浓度,有效减少异味的挥发;3.采取工程措施,对主要异味源进行密封收集和处理,有效减少气味弥散影响。同时,要求项城市环保局加派环保执法人员定点督办,督促第二复合肥厂和莲花味精总厂发酵车间尽快实施整改,完成异味整治。
(三)责任追究
目前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二、关于西华县逍遥镇杜学长窑厂违法生产,污染严重问题(责任单位:西华县政府)
(一)基本情况
西华县逍遥镇杜学长窑厂占地约10亩,有“老式”轮窑一座,二十门窑洞,电力基础设施和制坯设备一套,日生产能力20000块粘土砖。经查,群众反映西华县逍遥镇杜学长窑厂违法生产,污染严重情况属实。该厂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任何防治污染设施,厂区内有部分原材料及成品砖。于2016年6月26日开始私自进行违法生产。
(二)整改措施
2016年7月21日19时,西华县政府组织执法人员30余人,执法机械车辆4部,对该窑厂采取了强制拆除取缔措施。 目前,该窑厂已拆除取缔并覆盖到位。
(三)责任追究
目前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诫勉谈话、行政记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