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6批1件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反映郸城县城郊乡王楼大队刘老家村刘胜利家具厂污水不经处理外排,污染环境。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郸城县城郊乡王楼大队刘老家村刘胜利家具厂污水不经处理外排、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该举报点位于郸城县城郊乡王楼行政村刘老家村丹城大道路南,是一家物流站,名叫“郸城专线”,主要中转郑州至郸城家具类货件,经营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物流中转经营中不涉及污水排放,不是生产、加工家具的工厂。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称污水不经处理外排、污染环境的情况不属实。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