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7批1件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反映项城市丁集镇河北回民村皮革厂,大气污染,废水排入谷河,污染水源。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项城市丁集镇河北回民村皮革厂,大气污染,废水排入谷河,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丁集镇进行原皮加工的企业主要有三家,分别为项城市红星制革有限公司、项城市奔马皮业有限公司和项城市峰华制革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均建有污水处理厂和在线监测系统,并通过了“九七达标”、“一控双达标”、深度治理、综合治理、清洁生产等验收,外排废水执行国家一级排放标准(COD≤100mg/L、NH3-N≤15mg/L)。由于进入夏季皮革行业市场疲软,目前三家企业均已停产,其中项城市红星制革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5日停产,项城市峰华制革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停产,项城市奔马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停产,企业均有停产申请报告并经项城市环保局批复。经调查组实地核查,未发现污染物外排痕迹,不存在废水直接排入谷河问题,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