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艳) 8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环境保护地方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保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人员围绕制定《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
游保峰指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不仅事关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大局,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和严肃性,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统筹谋划立法工作,切实保障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科学立法,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和配套性,确保立出来的法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坚持立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处理好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
游保峰强调,要严格遵循立法的程序要求。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为地方立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发挥人大对立法的主导作用,把握好主导法规立项、主导法规起草、主导法规审议等三个关键环节。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社会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确保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众能够参与立法工作。
游保峰还就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