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琰)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取消、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情况。4月1日召开全市行政审批专项会议,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文件,6月12日,将清理成果以《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周政〔2016〕37号)形式印发,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取消行政审批1大项、2子项;保留行政审批单位36个和行政审批事项115项。下一步持续关注和跟进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承接调整。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3月底,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截至7月22日,全市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部门有172个,通过对150个部门进行初审,有74个部门涉及中介服务事项146项,拟保留142项,拟取消4项。其中:市直42个部门已全部完成初审,12个部门涉及中介服务事项41项,拟保留37项,拟取消4项。
清理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6月1日,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专项督查座谈会有关文字材料准备工作的预通知》下发到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求市政府各部门认真开展清理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工作,精简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6月8日,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周口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周政办明电〔2016〕99号),要求10月底前完成。根据7月8日全省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市好的经验做法,7月下旬,市委编办第三次部署清理,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的通知》(周审改组〔2016〕3号)文件,周密部署,设计列出年初以来各部门清理取消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清单;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作为前置条件的除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外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作为受理条件的各类证明材料及盖章环节等3个表格,逼着单位认真填写,汇总情况,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8月5日前完成单位自查工作。
以“权责清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15年10月中旬,按照中央编办、省编办要求,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个清单融合为权责清单,市编办及时统一审核标准和下文格式,汇总进展情况。抽调县(市、区)业务骨干到市编办跟进学习,总结复制市直经验,市县均融合为权责清单。周口市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列入市政府行政权力目录的单位58个,按照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归属主管部门的原则,整合单位43个,经多轮审核共清理5940项行政权力,保留行政权力4187项,其中:行政许可115项、行政处罚2981项、行政强制133项、行政征收32项、行政给付23项、行政检查212项、行政确认105项、其他职权573项。所辖9个县(市、区)列入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目录的单位共计338个、行政权力23974项。截至2015年11月底和12月底,市县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均提前完成,分别以市县编委、编办文件印发并装订成书册。行政职权目录在市县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和部门网站公布施行。权责清单是动态的制度体系,建设的目的全在于运行监管。根据法律的立改废释持续修订权责清单制度,为巩固改革成果,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周口市政府权责清单运行与监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周政办〔2016〕27号),发放到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6月22日,市政府召开政务平台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由市政府出台《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周口政务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2016〕31号文件),将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运行。由市政府办牵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网上平台,政府有关部门配合,逐步全面推行网上公示、受理运行、监督,切实把权责清单落到实处,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