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本院在周口日报刊登的王靖、刘磊一案,拍卖、变卖公告时间有误,更正为“变卖时间:周期共分3段。
1.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0时至2016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 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17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0时至2016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 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14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10时至2016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本次拍卖程序终结。”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