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32批1件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闸路滨江国际沙河南岸向东300米处临沙河有一厕所,其产生的污物直接排放沙河,长时间无人管理,造成河水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大闸路滨江国际沙河南岸向东300米处建有一处水冲式公厕,该公厕由周口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设并由其二级单位周口市环卫处负责日常管理,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未排入沙河。2014年元月,周口市环卫体制改革后该公厕移交给川汇区爱卫办进行日常管理。2015年9月,因建设周口船闸工程,造成绿化带内污水管网被破坏,存在雨污合流、管道老化、碎裂、路基沉降、路面开裂等问题,影响沿街区域的污水收集和通行车辆的安全,周口市市政工程处对该公厕原有管道重新进行改造,2015年底,公厕改造工程已完成,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直接排入了滨河路污水管网。
二、沙河八一路桥向东300米左右河北沿,有一污水排放口,直接向沙河排放泛白沫的污水,造成沙河水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该排放口为处于沙河北岸的孙猴庙泵站雨水出水管排水口,由于沙河以北区域地势低洼,沙北区域从贾鲁河以东、大庆路以西、建设路以南、沙河以北约4.5平方公里的雨水均汇入孙猴庙泵站坑塘,无法自流排放至沙河,形成坑塘周边区域内涝及汇水区域道路积水。为解决内涝问题,避免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建设了此处排放口。该排放口仅在汛期排放沙北区域汇集到孙猴庙坑塘内的雨水,平时排水管关闭,不进行任何排放。
孙猴庙坑塘内的原泵站始建于1983年,为雨污水合流泵站,最初排放流向为沙颍河。为解决污染水体问题,根据我市排水规划要求,市政府出资1000余万元,由同济大学环境工程设计院设计,2012年启动了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2012年—2015年完成了排水管道雨污水分流改造,2015年—2016年6月,进行了泵站内雨污水分流改造。2016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后,该泵站将污水抽排至八一路北段污水主干管,进入沙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杜绝向沙河排放污水,保障河水不受污染。泵站仅在下大雨时启动雨水泵,通过雨水排放口,解决城市内涝问题,防止周边居民房屋被淹及汇水区域道路积水。因此,自2016年6月孙猴庙泵站雨污分流改造后,已不存在向沙河排放污水问题。
三、郸城县东风乡小孟庄西南角200米处有一宠物饲料厂,直接向生产地里排放污水,多次反映无果,造成地下水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该宠物饲料厂名称是河南省郸城县环宇宠物用品厂,位于郸城县东风乡董楼行政村,于2004年开始建设生产,厂区占地面积63亩,员工150人,年生产宠物食品3000吨。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看到,该项目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9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5年10月15日通过周口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周环审〔2015〕279号”;2015年11月周口市环保局同意该项目试生产,并于2016年1月19日通过验收,文号为“周环验〔2016〕5号”;排污许可证为“豫环许可郸〔2016〕02号”,有效期至2019年2月18日。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厌氧反应器+一级A/O+二级A/O+生物滤池+高级氧化池”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到厂区外的自然沟内。通过对该厂日常监察及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反映所说“直接向生产地里排放污水”现象。调查日常检查监督性监测报告和该厂化验室取样监测记录,数据正常,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调查组现场对该厂排污口及厂区内和小孟庄地下水采样,经周口市环保局监测站检测,数据未发现超标。综合现场调查情况及监测数据结果,认为举报情况不属实。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
(第3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