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针对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监督薄弱问题,我市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对本单位中层干部监督办法》,解决在科长层面出现的“中梗阻”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腐败滋生。针对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主业不突出、工作不大胆、目标不明确的问题,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办事处)纪(工)委监督责任的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干部干成事、不出事,使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又好又快的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执政基础。
目前,我市出台了两个责任类、责任追究类、执纪审查类、教育警示类、巡视巡察类、权力规范类、队伍建设类共七大类制度,织密了一套系统完备、衔接配套、责任明确、奖惩严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笼子。
重质重效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如果说铸笼是建立制度,那么给笼子通电就是制度得以施行的有力保证。有笼子不通电、有制度无追责,就会使一些有特权思想的人践踏制度的权威性,从而使制度形同虚设。
我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了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决策评估纠错实施办法等,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供重要遵循和刚性约束;突出执纪特点,制定抓早抓小实施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细则等,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压实纪委监督责任,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立足捋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内容,亮明问责追责情况,出台了周口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清单”制度;立足有效传导,使两个责任在各级都能得到落实,出台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十项措施》;立足督查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切实保证了两个责任落实的操作性和规范化、目标化。
笼子越织越密,紧箍咒越念越紧。随着各项规章制度的陆续出台和贯彻落实,我市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规守纪、按章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了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