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艳丽)10月21日上午,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医保制度整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据悉,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和经办职能整合归口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会议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我省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增强人民福祉、深化医改、完善医保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站位大局,按照时间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理顺管理体制,协调组织好参保缴费,稳步推进信息系统整合,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平稳建立、迅速运行、健康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配合,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导检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整合工作整体推进、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