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兰亭山水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六期业主:
我公司(周口汇林置业有限公司)已从2016年7月份开始为兰亭山水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六期购房业主开具不动产发票,以用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现将开具不动产发票截止日期向各位业主告知如下:依据纳税营改增制度,国税局认可我公司出具不动产发票的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请广大业主见报后速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394-8316901,联系人:刘经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部分业主购房款及购房合同需要进一步核实,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业主务必在2016年12月20日前,将购房手续(购房合同、交款凭证等)准备齐全,并把拖欠的各项费用交纳完毕,凭周口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通知单到我公司开具不动产发票,如逾期,所造成需要多交税、费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我公司概不负责。
特此公告
周口汇林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