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李纪念 刘国君)近日,川汇区法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历时9年的“骨头案”。
2006年5至6月,原告孔某在给被告河南某纺织公司供应棉花过程中,该公司拖欠孔某货款34万余元。原告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遂将被告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归还原告所欠货款。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义务,余下20余万元未履行。该案又于2007年立案,2009年9月由郸城县法院指定川汇区法院执结。川汇区法院接到该案后,立即查询被告河南某纺织公司财产,但该公司账上无款,经营状况困难,呈歇业状态,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不上,始终躲避执行,致使该案一直没有进展。
今年以来,川汇区法院调整执行思路,依法将该企业及其法人列入“黑名单”,同时,又印发了20余份公告到其公司附近张贴,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经法官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两个身份证,该院随即将另一身份信息列入“黑名单”,并劝其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川汇区法院与申请人孔某达成和解,一次性连本带息将执行款交到孔某手里。至此,这起长达9年的执行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