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娜)记者昨日获悉,2016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126起,处理6016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6万元,进一步树立了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民心工程”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为周口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6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以消费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为切入点,围绕具有社会性、群体性、广泛性的问题,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大力推动、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消费维权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多渠道受理消费者投诉,市消协开通8385315热线电话,热情为消费者服务;强化消费调解,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坚持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为宗旨,始终把解决消费者和经营者纠纷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消协职能,切实做好社会监督,根据中消协和省消协有关文件精神,市消协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对“格式合同”进行征集与点评,内容涉及通信、邮电、房地产等行业,对征集到的“格式合同”,市消协及时组织专家和学者进行点评,并在《周口日报》上进行刊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融和保险行业问卷调查评议活动,涉及8家金融行业、6家保险行业,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公用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的自觉性,此举得到了省消协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消协系统内进行经验转发;先后对全市销售的瓶装啤酒品牌随机取样,经专业机构检测,开展质量比较试验活动;针对一些具有苗头性和普遍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进行揭露、预警防范和初期防范,去年以来市消协发布涉及农资、食品、手机、美容、化妆品、旅游、电信诈骗、网络购物等方面的消费警示60多条。
“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将紧紧围绕中消协“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