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 “新的考评考核办法更加全面、客观、公平、公正,更具可操作性,真正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促进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办了解到,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市城管办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在去年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征求多方意见建议,制定出新的考评考核办法,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将于今年正式实施。
据了解,市城管办今年对中心城区四区城市管理工作将重点围绕基础性工作(经费投入、“门前三包”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管队伍建设和管理等)、经常性工作(环境卫生管理、小广告治理、市容秩序整治、示范路打造、媒体曝光、宣传工作、督办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及城管全会明确的重点事项,开展日常督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集中督查考评,各区之间进行一次互检互评,考核情况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汇总并排出名次;市“两违”治理办公室围绕“两违”治理工作宣传情况、巡查情况、各区对所辖办事处(乡)考评情况、督导函落实情况、已有“两违”拆除情况、新增“两违”处理情况、集中拆除行动情况等,开展日常督导工作。每两个月开展两次集中督查,督查及整改情况在市城管委全会上进行通报;中心城区城管委全会改为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各区在全会上汇报本区城市管理及“两违”治理工作,大会现场通报考核排名情况,兑现奖惩;城市管理考核排名第一的区奖励30万元,第二的奖励20万元。川汇区排名第一时加倍奖励。
对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的城市管理及“两违”治理工作将由各区负责进行日常考核、奖惩,并将奖惩排名情况报市城管办;每两个月分别由市文明办、城管办组织对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进行一次集中考评,获得优秀等次每次奖励20万元,获得良好等次每次奖励10万元,连续3次被评为“差”时,将分别给予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交警支队支队长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