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杜鑫 张月) 2月13日,农民工董某某把一面写有“一心为民,公正无私”的锦旗送到沈丘县法院执行二庭孙承禹和周战士两位法官的手中,以示感谢。
2014年2月,董某某与张某某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承建张某某承包的工程。11月2日,该工程主体完工,但张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总工程款的90%,欠董某某15万多元工程款。董某某多次催要,张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无奈,董某某向沈丘县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该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某偿还原告董某某工程款15万多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时,沈丘县法院执行二庭法官周战士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查询时发现,张某某在银行无存款,随将张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因张某某常年在外,家中只有年迈的父母,导致案件一度搁置。然而,孙承禹和周战士两位法官并没有放弃查找张某某的下落,他们一方面多方打听张某某的下落,另一方面耐心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周战士联系到了张某某,并通过电话晓之以法、动之以理,向张某某讲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长达半个月的说服下,最终,张某某表示愿意先支付部分拖欠的工程款并与董某某达成和解协议。
当董某某拿到由法官帮助要回的工程款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专门制作一面锦旗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