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日,太康县打黑除恶治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启动,县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采取四项措施护航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打击混迹其中的党员干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逐渐放弃了原有的政治角色,蜕变成披着干部外衣的黑恶势力,长期横行乡里,欺凌群众,鱼肉百姓。县纪委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打黑除恶治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执纪审查职能作用,严肃查办有党员干部参与的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宗族势力及宗派势力案件,对参与其中的党员干部,坚决严惩,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地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促进全县打黑除恶治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县纪委将始终把严厉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打黑除恶的关键环节来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惩治,决不姑息。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坚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扎实推进案件查处工作。对那些与黑恶势力有牵连、为黑恶势力活动提供便利或与黑恶势力串通一气、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将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坚决从严从重惩处;对那些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为涉案人员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确保权为民所用。县纪委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打黑除恶治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权为民所用。对那些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单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对在综合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坚决追责,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要加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保护力度,让干事者无忧。严格执行《周口市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办法》。在此次行动中,对一些别有用心、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借机生事、搅局添乱、蒙混过关、诬告、陷害、报复干部群众或执法人员者,坚决严肃惩处;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或执法人员,要及时澄清和正名,还其清白,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干事者无忧。
(连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