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清风正气,营造“廉荣贪耻”氛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开展“清风周口”系列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创作主题
讴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风貌,赞扬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传播廉洁正能量,树立廉洁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二、作品征集类型
主要面向全市征集廉洁书画作品、征文、廉洁微电影、廉洁歌曲及曲艺。
三、作品征集时间
1.廉洁书画作品:主要征集书法、绘画作品。3月份至8月份为创作阶段,10月份组织参展。
2.征文活动:主要征集廉洁微小说、诗歌、散文等。3月份至8月份为创作阶段,9月份组织评比,10月份择优选登。
3.廉洁微电影:主要征集以反腐倡廉为体裁的微电影。3月份至8月份为创作阶段,10月份组织展播。
4.廉洁歌曲:3月份至8月份为创作阶段,10月份组织评比。
5.曲艺作品:主要征集小戏、小品、相声、大鼓书、坠子书等。3月份至8月份为创作阶段,10月份组织评比。
四、奖项设置
各类比赛均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有关要求
1.参赛书画作品要求4尺竖幅(油画外框不得超过1m×1m)。参评获奖过的作品,不列入征集和参展范围。
2.参赛诗歌一般不超过50行,散文、微小说字数不超过3000字。参评获奖过的作品,不列入征集范围。
3.微电影参赛作品要内容完整,故事情节生动。时长不超过40分钟。参赛作品要提供视频光盘。
4.廉洁歌曲作品可选择词、曲稿件参赛。歌词要朴实、简洁、精炼,积极向上,富有大众化、生活化气息;曲调欢快,旋律优美,便于传唱。
5.曲艺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富有时代气息和时代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作品演出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参赛作品要提供视频光盘。
6.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创作出一批优秀作品。作品要求原创,杜绝剽窃、抄袭。优秀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赛事。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参赛作品报送地点:周口市文联三楼308室。
市文联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0394)7890605;
18638099597
市纪委联系人:解金红
联系电话:(0394)8269705;
1361394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