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2014年将6.5亩责任田流转给了天存农庄,我家的脱贫速度加快了。每年的6500元土地租金是‘旱涝保收’,儿子儿媳常年外出打工,年底可轻松拿回六、七万元。我和老伴年龄大了留在家里,在庄园每年干几个月活,又可挣五、六千块儿,家照顾了,活也干了,钱也挣了。”说起家庭农场给失地困难户带来的好处,商水县化河乡谢楼村农民化福源老人如数家珍。
化河乡人均耕地0.8亩,是省级贫困乡之一。由于人多地少,年轻人都选择外出务工,60岁左右的老人和少数妇女留守家里,贫困户脱贫缓慢。为改变这种状况,该乡党委、政府立足乡情,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增收脱贫的重要措施,引导和鼓励种植大户、返乡务工人员、农村经纪人等通过“依法、自愿、有偿、共赢”的原则流转土地,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同时,该乡通过技术培训、政策扶持,让合作社社长、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由“自然人经营”向“法人经营”转变,成为精准扶贫的有生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瞄准市场需求,从事反季节蔬菜、生态莲藕、中药材、水果等高效农业种植和牛羊等牲畜养殖,不仅改变了农业结构单一的格局,让职业农民实现了增收致富,也让“失地”农民既可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又可在农业经营主体打工挣钱,真正盘活了土地资源,实现了互利双赢。
截至目前,该乡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6家,连片经营土地1.6万余亩,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4%,为当地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600多个,辐射带动200个贫困户8000多贫困人口脱贫。
(张长河 赵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