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创纺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11691358050360):
我局于2017年4月6日依法对你公司涉税违法行为做出税务处罚决定,认定你公司向河南米妆服饰有限公司、河南瑞亿服饰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回流货款4330000.00元的行为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你公司做出《税务处罚决定书》,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25万元罚款。
因你公司不在注册地办公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上述文书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号)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罚决定书》(周国税稽罚〔2017〕10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正式文书请你公司到我局领取。
周口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