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史书杰 通讯员 胡小兵)为了维护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简化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流程,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医院直报工作。
我市多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采供血工作一直走在先进行列。近年来,市中心血站不断简化用血报销程序,由原来坐等献血者上门报销用血费用,改为每月定期到各县市主动为献血者报销用血费用。但仍有许多献血者反映,报销的手续相对繁琐,一些人因为没有带齐报销所需的证件和资料,浪费了时间,做了无用功。为了向献血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用血费用偿还服务,市中心血站创新机制,启动了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医院直报工作。
市中心血站为各县市输血科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做好县医院输血科临床用血报销工作。在实践中,市中心血站摸索经验,完善制度,提高报销效率,每年还对各县市输血科开展临床用血报销专项检查及培训,使各县市临床用血报销更加准确、快捷,同时,加大对各县市用血报销的监督力度。
据了解,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且临床用血费用地为本辖区内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以及本地献血外地用血、省内﹙外地市﹚献血本地用血者,均为直报对象,报销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执行。患者需要报销费用时,用血医院只需登录相关系统,通过信息查询和确认,即可直接按规定给予报销。
据市中心血站副站长申飞介绍,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在报销用血费用时,需持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份证、献血者和用血者关系证明,向医院申请报销。对符合报销条件的申请人,医疗机构在其出院时,从其住院费用中直接扣除可报销额度,再由血站与医院定期结算。
无偿献血者及家属用血直报制度的落实,为献血者、用血者、血站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大力促进我市临床用血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