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2017年4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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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临近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出游谨防消费陷阱

  本报讯 (记者 窦娜) “五一”即将来临,旅游市场又将迎来一个小高峰。根据以往经验,旅游投诉在这个时期比较集中。为避免消费者在出游时遭遇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昨日,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五一”出游时需谨慎。

  选择旅行社注意资质信誉。消费者在签订旅行合同前,应当留心观察营业场所是否固定、是否依法悬挂营业执照,对于出境旅游、边境旅游还应当看其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同时,消费者应当注意资质材料与签约主体名称是否一致。对于投诉率较高的旅行社,应当慎重选择。

  签订合同前注意阅读条款。旅行合同是各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基本载体,根据《旅游法》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和交纳期限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优惠活动注意防备广告陷阱。一些旅游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打出各种优惠条件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注意广告中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谨防上当受骗。

  旅游活动中注意人身安全。在旅游活动中,要照顾好老人和小孩的安全,要有保障和保险意识,特别要注意保证人身、财物、交通、住宿安全。

  发生纠纷时注意维权方式。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旅游购物环节一定要提高警惕,防范购物风险。(线索提供:赵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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