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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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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

  新华社郑州5月13日电 (记者 宋晓东)记者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5月底前,河南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同时提高按病种付费比例,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2010年,河南省启动基本药物制度,部分地区开始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近日,河南省要求,5月底前,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药品要按照进价卖给患者。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予以补偿。

  为进一步减轻患者看病负担,河南省提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要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要覆盖出院病例数30%以上。据了解,按病种付费也就是一口价看病,即指某一单纯性疾病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整个过程的医疗服务费用,患者按定价付费,超出部分由院方承担,这将有效减少患者医疗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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