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猛 通讯员 何强)昨日记者从西华县公安局获悉,日前,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追授因公牺牲的西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追逃中队中队长邱军魁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邱军魁,男, 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华县聂堆镇人,生前任西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追逃中队中队长。自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奋战在基层公安工作第一线,忠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嘉奖2次。他长期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先后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00余起,用3年时间化解了10起20多年的信访积案和命案积案,新发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连续3年保持100%,并实现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受害人零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5月11日晚,邱军魁在值班备勤期间,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1岁。
邱军魁牺牲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许甘露,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满仓等领导同志给予高度评价,先后对学习宣传邱军魁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周口市公安局、西华县委、西华县委政法委、西华县公安局相继作出决定,号召向邱军魁学习,中共西华县委追授邱军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