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马殿力 刘勇 魏建)近日,川汇区法院将三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合并办理并顺利执结,达到了各方均赢的目的。
丁某、宁某、张某三人分别向该院起诉,要求被告张大某偿还给他们三人借款本金共计150万元及利息。该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张大某应分别偿还三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三原告分别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该三起案件均是同一被告,审理法官遂决定合并执行。由于被告张大某别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官只好查封张大某二层商用房。如果法院强制拍卖也符合法律规定,但张大某经营的公司将会面临倒闭,经估算拍卖款连本金也不够,偿还利息更是无着落。案件至此,执行法官的心情更加沉重起来。为使执行工作更加有人情味,有利于张大某的公司发展,有利于三被告及早拿到执行款,有利于和谐稳定,法官进一步了解当事双方的实际情况和真实想法。张大某提出先偿还三人本金150万元,下余利息分三个月内付清,先解除对该商用房的查封,用该商用房做抵押,贷款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努力扩大再生产。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三名申请人考虑到张大某的实际困难,表示同意张大某的提议,最终原被告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张大某当庭给付三名申请人本金150万元,利息部分以张大某的商用房租金作为抵押。
三起案件从立案执行到结案用时不到一天,取得各方均赢的结果,受到各方的称赞,继而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