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张雪涛 安琪) 6月5日,市检察院举行“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市检察院领导就全国文明单位争创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工、时限规定、标准要求,做到人人有担子、人人有责任,努力实现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二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打造亮点,查找差距,把检察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检察业务和文明创建两促进、双丰收;三要加强上下联络,准确掌握有关政策要求,确保创建工作的正确方向和良好效果;四要及时做好资料报送工作,确保争创工作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