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娜 通讯员 王青俊)“请你所派人对此前取缔的两家散煤经营点进行巡查,以防死灰复燃。”6月26日,太康县老冢工商所所长张学广接到该县“散烧办”发来的微信提醒后,立即派人赶到指定散煤经营点进行巡查。
为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散烧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2016年10月份以来,太康县工商局按照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取缔辖区内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和无照散煤销售点工作,并积极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加快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的建设,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辖区内散煤经营户多,且非常隐蔽,难以监管。他们大部分使用的是灰分及硫分含量高的便宜煤,往往缺乏对脱硫、脱销、除尘的投资。”太康县工商局局长陈德宏介绍,为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自燃煤散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工商局燃煤散烧巡查人员放弃节假日进行排查,逐户建立台账。同时,建立了由分管县长、工商局局长、各相关职能单位、各中心工商所所长组成的散煤治理工作微信群,每天8时和15时发送,内容由县“散烧办”负责编辑。“这个微信群可以在第一时间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各单位散煤取缔点状况,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表扬先进,通报落后。”陈德宏说。
目前,经过治理,太康县已取缔散煤经营户13户,其中注销执照4户,改建洁净型煤配送网点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