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应学,男,汉族,现年54岁,高中文化,扶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桐丘中路分社客户经理。2016年12月联社实行刷脸签到至今,累计旷工211天,至今未归。另外,他还用自己的名字在振兴信用社担保贷款1笔(金额20万元),至今未还。依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关于农信社内部员工及配偶自贷和担保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有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豫农信文【2012】93号文)要求,《劳动合同法》及《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豫农信文【2012】49号)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二款之规定,该联社党委于2017年6月30日做出决定:给予武应学开除处分。
特此公告
扶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