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4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发现问题69个。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利用微信群实时发布并汇总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各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八一大道(七一路—交通大道),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2.黄河路(六一路—文明路),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3.川汇大道(八一大道—中州大道),责任辖区:川汇区。
4.建设大道(新民路—健康路),责任辖区:川汇区。
5.文昌大道(大庆路—周口大道),责任辖区:东新区。
6.莲花路(工农路—八一大道),责任辖区:开发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政协办公室。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龙源路(建设大道—龙源路铁道桥),垃圾堆放多,环境卫生差,责任辖区:川汇区。
2.搬口大街(搬口西桥—搬口东桥),垃圾堆放多,环境卫生差,责任辖区:东新区。
3.工农路(太昊路—开元大道)占道洗车,环境卫生差,晾晒衣物较多,分包单位执勤人员履职情况较差,责任辖区:开发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漯阜铁路公司。
三、分包责任单位不在岗路段(区域):
1.滨河路(汉阳路—中州大道),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省水利学校、市通信传输局、农行周口分行、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中医院。
2.八一大道(莲花路—太昊路),责任辖区:开发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接待办。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7月11日
聚焦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