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 上下班途中,自己走路不小心摔成骨折是否算工伤?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7月13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
“上个月,我走路上班时不小心摔倒,造成脚踝骨折,治疗后,现正在康复中。这算不算工伤?”“这种情况不是工伤。”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报工伤。
当天,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均一一耐心为其解答,并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政策宣讲等方式,向市民普及工伤保险的基本知识。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减少各类工伤和职业伤害,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有11万多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有4万多人。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他们将以更丰富的形式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伤预防工作,让工伤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