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对“一把手”如何问责考评
《意见》加强了“一把手”抓改革落实的督察考评。按照市委深改组的统一部署,由市委改革办牵头组织开展对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促进。督察采取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全面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结束后形成督察报告报市委深改组。对督察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报请市委深改组批准,由市委改革办进行定向督察、挂账督办,并组织“回头看”。在市委深改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改革办牵头,会同各专项小组、第三方机构对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年度考评结合起来,采取自我评价与上级考评、书面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意见》确立了严格的追责问责措施。通报批评。对抓改革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行动不迅速的“一把手”,或督察考评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报市委深改小组同意,首先给予责任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对“一把手”通报批评。警示约谈。一年内同一责任区被通报批评两次的,或责任区“一把手”被通报批评一次的,由市委深改组组长或副组长对该“一把手”进行警示约谈。诫勉谈话。一年内同一责任区被通报批评三次的,或责任区“一把手”被通报批评两次的,由市委深改组组长或副组长给予“一把手”诫勉谈话,“一把手”向市委深改组作出深刻检讨。容误纠错。建立和完善容误纠错机制,区别对待探索失误和违纪行为,树立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的鲜明导向。凡是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决策、实施,在抓改革落实中勤勉尽责、一心为公、不谋私利的,最大限度地容误纠错,营造支持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浓厚氛围。
在7月13日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第三次全面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会议上,省委改革办负责同志对我市出台实施的这个《意见》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周口聚焦“一把手”抓改革落实这一重大举措,是周口市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相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周口的改革一定会开启一个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