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海转
11月15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口市市级总河长刘继标在带头巡河并现场调研督导时指出,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都要对照省河长办下发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切实开展河长巡河工作,立即开展“清河行动”,通过水生态建设和水资源治理,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工作生活提供碧水蓝天的良好环境。
自市委、市政府“两办”8月3日下发贯彻执行《周口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通知以来,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全部上岗到位,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呵护我市流域“绿水长流”。诚然,河长制可整合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形成治水合力。但治水并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想要确保“绿水长流”,也需要民众参与。只有河长治水和全民护水统一起来,才能真正保持水清岸绿。
当前,不少市民、企业单位并没有形成自觉护水的意识,随意往河里扔垃圾、排污水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有些人看来,河水是属于大家的,大家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还有人认为,反正水是流动的,扔的污物、垃圾会随水流走,不会污染河水。其实,正是因为河道属于民有民享的公共资源,才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河水是流动的,但河流本身是个大循环,一个河段的污染也会影响到其他河段,如果认为污物会流走不会污染河水,无疑是错误的。
如今,官方有河长制可以会集各部门、各单位的治水力量,但民间最终以怎样的方式去规范民众污染河道的行为,却没有一条明确的警戒线。我认为,很有必要出台一个护河实施细则,明确民众的护河底线,加大护河宣传力度,出台惩处措施,并设立统一的护河热线,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拉起公民护河的最低防线,使“全民护水”有律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