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现将该宗地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10天,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6日,个人、集体或单位对该宗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有异议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反映,反映时间为每天8:30—11:50、14:30—17:30,电话:0394-7887179,否则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报县政府批准,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特此公示
淮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