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17)豫1602执119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协助将季霞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滨河路北侧、东环路西侧建业森林半岛26号楼2503室房屋(房产证号:2015060438号)过户至曾华生名下(身份证号:41272719890101741X)。
特此公告
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