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庸兴
岁末年终,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对年初承诺的民生实事进行“回头看”。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又称“民生三感”,它是人民群众在得到物质生活满足后所要实现的一种精神生活状态。从当前的落实情况来看,“民生三感”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层面共同追求的一个目标。从一定意义上讲,“民生三感”是人民群众对干部工作的评价。干部工作的好坏、政务环境是否优良等都会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感受上。可以说,“民生三感”是检验领导干部的试金石。
获得感是基础,幸福感与安全感是提升。各级政府在做好民生实事时,要充分考虑到在积极改善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同时,更加注重精神文化生活的改善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使“民生三感”得到均衡保障。
“民生三感”既来自各级政府持续不断的民生改善,也来自人民群众个人需求得到满足的感受程度。所以,既要用“民生三感”来检验政府办理民生实事的实际成效,也要用“民生三感”来检验人民群众自主建设、共同参与、共同享受的责任感、成就感。只有形成政府主导、人人参与的新格局,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